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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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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推进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2022-06-24 16:41:56 贺贝 点击:[]


学校各农村科技特派员: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有关情况的通报》(粤科函农字〔2022〕717号)、《2022年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能力提升线上培训》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就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过程管理相关事务安排如下:

(一)成员调整

因客观原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长期无实际工作开展,导致团队或团队成员无法或难以顺利开展科技帮扶活动的,按要求填写提交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或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 至科技处审核备案。

(二)工作台账

每季度(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之前)务必上报本季度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材料(重点派驻任务参照附件2中1-4、驻镇帮镇扶村参照附件3中1-5)至科技处邮箱,每年(12月20日之前)需另行提交年度总结材料(重点派驻任务参照附件2中5、驻镇帮镇扶村参照附件3中6-7)。如广东省科技厅另有通知收集资料,且资料收集不在“下乡材料”范围内的,请各团队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三)经费使用

请各农村科技特派员严格按照省财政资金和学校相关规定合理合规使用经费,并根据经费使用的明细制作台账(见附件4中1),同时规范经费请示流程和经费核销流程(见附件4中2-3)。经费使用台账每年度末(12月20日前)需上交科技处,同时科技处将不定期抽检经费台账。

(四)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好科技帮扶活动,规范工作过程,各团队需在各级各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见附件5)。

(五)其他事项

1. 请涉及团队或团队成员变更的在7月1日前提交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或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技处。

2. 各团队内部运行管理制度(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10日前上交至科技处。

3.本季度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材料需在9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至科技处。并将本季度前开展的所有工作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整理一并上交。

4.如遇其他问题,请咨询科技处贺贝,联系电话:020-87979155,电子邮箱:1141154706@qq.com。


附件:1.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或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

         2.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下乡材料

         3.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材料

         4.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

         5.内部运行管理制度(模板)



  • 附件【附件2: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下乡材料.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材料.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或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内部运行管理制度(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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