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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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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

2022-04-21 15:59:03 李奕枫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无上述推荐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5月19日(含)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北大版或南大版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含)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5月1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常规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2年5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于2022年5月20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处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2.纸质版申报材料需由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5月23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895943.html进行查看。

科技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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