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 “创A、升本”的发展目标,按照“服务一个中心,推进两轮驱动,抓好三大工程,做好四项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推进科研平台持续发展,打造具有创新性、开放性和稳定性的科研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
(一)科研平台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包括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科研团队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
二、建设周期
校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项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
2.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3.恪守学术道德,践行科研诚信;
4.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5.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二)项目成员
1.团队成员应以校内为主;
2.每位成员只能参加不超过2个科研平台或科研团队;
3.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4.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为5~8名;
5.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合,可根据实际整合校外资源开展研究。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建设的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须按要求分别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目录)。
(二)科技处和各二级学院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会商式审查,由团队负责人进行汇报与答辩,必要时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最终提交至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初选名单,并对结果予以公示。
(三)已获市厅级以上认定的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直接列为校级科研平台或校级科研团队,同时也需提交含建设方案的申报书,接受科技处和各二级学院的会商式审查。
五、项目资助
校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的资助经费从学校科技处科技经费预算经费中支出,统筹安排。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参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经费的使用参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科研项目资助与成果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六、申报时间和材料
各单位根据自身特色,整合优势资源,按照申报要求,督促申报人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附关键佐证材料及目录。
请申报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扫描版)于2020年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贺贝 电话:020-87979155 邮箱:1141154706@qq.com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团队项目建设申报书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平台项目建设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