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学校OA中“科研系统”已经开始运行。2016年1月1日之后科研成果中的论文要由成果所属个人(论文独撰、第一作者,专著著者)登录系统进行登记,经校级科研管理员确认。个人发表文章之后,可以随时登记。具体规定如下:个人进入科研系统,登记论文相关信息,打包上传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扫描件;SCI、EI等文章,除登记、上传以上内容外,还需上传权威检索机构的正式检索证明扫描件。核心期刊文章(在科技处网站“科研服务”查核心期刊目录),需要将期刊原件交科技处查验;SCI、EI等文章,需将期刊原件、权威检索机构的正式检索证明原件交科技处查验。
科研管理内容问题向科技处咨询,技术问题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咨询。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