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文件,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开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各相关部门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充分了解各奖项严格、详细的推荐要求,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各部门统一收齐本部门合格的推荐表电子版,于2017年4月27日前交科技处。经过学校评审的拟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推荐。
申报人必须保证内容真实,资料形式完全合格。
过期不候。
联系人:张振乾;电话:87979155
科技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