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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0-01-11 11:56:37 杨丽桃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20年是我校科技建设年,为提高教师科研水平,为省级科学技术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培育校级优秀成果,现对我校2019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培育项目条件

(一)科研成果获得时间

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二)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质量

1、自然科学类:

(1)成果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应具有省级及以上项目做支撑,具有申报科技成果奖的关键要素(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形,部分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培育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提供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或市场应用价值证明材料。

(3)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为主要目标,培养项目申报后必须进行科技厅网站在线科技成果登记,验收时提供有效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2、人文社会科学类:

(1)论文类成果验收时须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2)专著类成果验收时须为重要出版社出版;

(3)研究报告类成果验收时须获得广州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证明。

(三)科研成果培育申报人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推荐。

二、成果培育内容

申报者研读各类科研成果奖的评审标准,明确自身成果的优点与局限,自订详实的培育工作计划;通过学校、学院、学科团队等多方面的主动作为和协同努力,完全达到成果申报的申报条件。

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的内容要件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二)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三)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四)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五)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及相关学术评价;

(六)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七)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三、科研成果培育项目材料提交

(一)申报自然科学类优秀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

(二)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优秀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三)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9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四)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前期已产生的证明材料:

1.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专利、专著、论文及其收录证明、成果鉴定书等;

2.推广应用、引用证明(含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3.技术证明:立项文、合同书、结题证书等技术文件;

注:证明材料应有清单目录且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进行提交。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纸质版于2020年3月1日前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50076247@qq.com。

联系人:杨丽桃 联系电话:020-87975428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月11日

  • 附件【附件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2018年省厅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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